乐山师范学院应用型自考264批次省考过程性实施细则
为深化自学考试学习过程评价,改革学业评价方式,加强对考生学习过程的指导与监督,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师范学院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计划(2025)的省考课程。
一、 考核方式
过程性考核成绩满分30分,占省考成绩的30%,
过程性考核成绩=练习题成绩×15% + 测试题考试成绩×15%
说明:(1)练习题成绩:以在乐山师范学院省考机考平台完成练习题次数记分,完成1次记30分,2次记60分,3次及以上记100分,满分100分;
(2)测试题考试成绩:以在乐山师范学院省考机考平台完成一套测试题考试实际分数记分,2次考试机会,取最高分,满分100分;
二、省考成绩核算
方式一:学生不参加过程性考核,则
省考课程总成绩 = 省考机考成绩×100%
方式二:学生参加过程性考核方式,则
省考课程总成绩 = 过程性考核成绩 + 省考机考成绩×70%
注意:若机考成绩>参加过程性考核后的核算成绩,省考最终成绩=机考成绩
三、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
开始时间:当次省考报考数据考试院发布下载后(预计6月19日),依据当次报考数据开放机考平台;
结束时间:当次省考开考日前一天24:00。
平台支撑:省考机考平台:文顶机考平台https://www.iwdjy.com过程性考核成绩有效性:仅限当次省考。
来源:http://jixjyc.lsnu.edu.cn/info/1018/37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