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自考 四川小自考课程购买入口

小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2)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6:11 编辑整理:四川小自考网 【字体: 【加入自考交流群】
 2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那些销售?①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的购买是供这种使用的;②经由拍卖的销售;③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⑤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⑥电力的销售。

  2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明文允许保留的条款:有三个:①对《公约》的“合同的订立”部分或“货物销售”部分可以声明保留;②对《公约》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的规定,可声明保留;③《公约》规定,合同的订立、更改或终止,无须以书面为之,对这一规定,可声明保留。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上述的②③两项作了保留的声明。

  23 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三项要求:①应考虑到《公约》的国际性质;②应促进《公约》适用的统一;③解释《公约》,还要考虑在国际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

  24 成文化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①《华沙—牛津规则》;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③《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25 FOB船上交货:据FOB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同时也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该术语只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又称离岸价格或离岸价。(使用时,应在术语后加注装运港。)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术语表明卖方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虽然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同时卖方在CIF价格下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使用时,应在其后加注目的港。)FCA货交承运人: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买方要求或商业惯例根据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使用时,应在其后加注指定地点。)我国外贸实践中经常使

[1]     

本文标签:四川小自考 经济类 小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2)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xzk.net

本文地址:http://www.scxzk.net/html/jjl676/4077.html


《四川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小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2)》的文章

四川小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