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自考 四川小自考课程购买入口

小自考行政法学考点: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22 编辑整理:四川小自考网 【字体: 【加入自考交流群】
  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行政机关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并受到权力机关的监督。

本文标签:四川小自考 串讲笔记 小自考行政法学考点: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xzk.net

本文地址:http://www.scxzk.net/html/cj/9999.html


《四川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小自考行政法学考点: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的文章

四川小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