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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八章(1)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8:43 编辑整理:四川小自考网 【字体: 【加入自考交流群】

第八章 公司清算

  一、知识点:

  1、公司清算分类:(1)正常和破产。(2)任意和法定。(3)普通和特别。(4)自愿和强制。

  2、普通清算组成员的选任方式:(1)法定产生。(2)章程指定产生。(3)选任产生。(4)选派产生。解任方式:决议、法院。

  3、特别清算原因可分:实质条件、形式条件。

  4、公司解散依产生解散事由是否具有强制性质,可分:自愿解散、强制解散。

  自愿解散事由:基于公司股东意志而发生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解散公司决议。

  (3)公司所从事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分立、合并。

  强制解散事由:

  (1)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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