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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考《法律文书写作》串讲资料(六)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6:27 编辑整理:四川小自考网 【字体: 【加入自考交流群】
 

  二、简述行政裁判文书的种类。

  行政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以为分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可为分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第二审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判决书以及第一审行政裁定书、第二审行政裁定书、再审行政裁定书等。

  三、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内容,经法院审理确认的事实和证据。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内容,一般应当先概括写明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列举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然后简要叙述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复议或者处罚、处理决定的主要理由和诉讼请求,以及被告的答辩;如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再简述第三人的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是判决书的关键部分。事实要客观、真实,要表达准确、具体。要把行政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情节和因果关系等交待清楚。在方法上,要注意叙事与举证紧密结合,运用证据来证明认定的事实。

  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判决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判决理由,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的特点,就行政机关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阐明人民法院的观点。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表述应当做到正确、具体、完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政案件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应参照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作、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规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如果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所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引用法律、法规要写明所适用的条、款、项、目。

  五、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是什么?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批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书面决定。

  通过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不仅可以纠正第一审行政判决中可能发生的错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且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六、简述再审行政判决书事实和理由部分的叙写。

  再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应写明原审生效判决的主要内容,当事人的陈述或者申诉要点。若是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则应简述抗诉的主要理由,经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再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应当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察机关抗诉或者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仍然维持原判的理由,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一、什么是罪犯入监登记表?它有什么功用?

  是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根据我国劳动改造条例和监狱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狱在收押新入监罪犯时必须填写入监登记表,这是罪犯入监后必须填写的第一份表格文书,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是服刑罪犯的重要档案材料。监狱通过此表可以掌握罪犯的基本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而且,将来罪犯出监,此表格对出监人员进行社会帮教也有参考价值。

  二、什么是减刑、假释意见书?它有什么功用?

  是监狱、未cheng年犯管教所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或者假释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主要作用是体现党和国家对罪犯所采取的惩办也宽大相结合的,促使罪犯接受改造,改恶从善,重新做人。

  三、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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